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2422
记者 戚颖璞
昨天,《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来源:解放日报
新材料猎头上海青儒引士特此声明:转载本篇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不小心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正、删除,谢谢。邮箱:2528609976@qq.com
- 上一篇:上海启动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
- 下一篇:GL采购总成单分享--优秀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