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2855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万元购车补贴。
本轮置换补贴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车主可通过线上申请和预约办理方式申请补贴。线上可登录网站https://fgw.sh.gov.cn/zwfw_wx/,选择“汽车补贴申请”,或者使用“车信盟”App首页“购车补贴”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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