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1603
“英雄不问出处,谁有本事谁揭榜,无论出身。”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浦东新区法规中的人才遵循“英雄不问出处”、“赛马制”选贤任能等条款颇具看点。
揭榜挂帅机制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研发主战场的新型科技项目组织方式。《若干规定》明确,不得以国籍、年龄、资历、学历和工作经历、单位属性等作为国内外人才和团队在浦东新区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的资格条件。这意味着在创新项目申报方面,浦东新区将遵循“英雄不问出处”“看能力、不唯资历”的原则。不少代表感叹,这将有助于选出平时较难发现的种子选手,让有实力的科研机构拥有更多展现能力的舞台。
关于如何筛选,此次立法提及一个重要载体——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若干规定》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坚持非营利和公益性属性,按照专业化、社会化的运作要求委托专门机构运营,与有关企业、机构、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等开展合作,接受区科技经济部门监管;通过服务平台开展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活动的规则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制定;同时明确设立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的名单向社会公布。
在核心技术攻关中发出“英雄帖”后,如何让潜在人才脱颖而出?立法通过“赛马制”选贤任能,鼓励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活动的企业、单位在浦东新区开展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实现集聚发展。《若干规定》明确,创新项目无法确定唯一主体的,可以采用赛马制方式择优选择多个申报主体承接,各自独立揭榜攻关。也就是说,在科研项目立项时,择优选择多个主体并行攻关,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让真正干得好的主体脱颖而出,选出“千里马”。有代表说,“这样既能有效降低技术选择风险,也能提高项目成功率,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创新项目的成果如何确权?《若干规定》明确,创新项目发布方和揭榜方可以依法约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同时,要求浦东新区应当采取措施,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其在浦东新区参与创新项目揭榜挂帅活动;在经费拨付和使用机制方面,支持揭榜挂帅的创新项目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拨付机制。有代表表示,这需尊重创新的客观规律,更好体现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思路。
这部法规另一关注点,即“经费包干制”,《若干规定》吸纳了上海科改“25条”中的“经费包干制”概念,明确在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对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创新项目实行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使用社会资金的创新项目,由发布方和揭榜方在相关合同中约定经费使用方式。也就是说,除负面清单外,研发机构有权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这一机制的推广,将有助于破解科研机构预算申报流程长、经费拨付慢报销难等难题,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人才激励,需要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除了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支持保障措施外,《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措施和容错机制,明确支持浦东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任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管理模式;浦东新区应当按照支持创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创新项目特点的容错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这部法规通过开展揭榜挂帅、“赛马”等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和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发展、聚集,这对浦东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浦东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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